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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合庄起诉国琛食品 双方就商标侵权案达成调解

发布时间:2021-07-14 13:02:58     点击:
       近日,成都贤合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成都国琛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

       经原告成都贤合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取证查明,被告成都国琛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官方网站上显示“贤合庄”为其合作品牌;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火锅油碟上标注使用“贤合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并将其生产标注有“贤合庄”标识的火锅油碟对“贤合庄”加盟门店进行销售,侵权行为对贤合庄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经法院调解,贤合庄、国琛食品最终同意接受调解,双方在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数额等关键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自此,此次商标侵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案件是在日常巡检工作中暴露的,案件一出即得到公司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高于一切,社会责任高于一切。公司将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就餐体验。